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
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全部资产的价值总和。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基金所有负债即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前的总份额,就是
基金份额净值。用公式表示为: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
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份额转让价格尤其是计算开放式基金申购与
赎回价格的基础。
基金估值主体在现有基金法律体系中是完备的,无论是《
证券投资基金法》还是
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合同的格式要求、基金估值业务规定等都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估值的第一责任主体。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应履行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的责任,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托管人应该履行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责任。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基金个同应列明基金资产估值事项,包括估值日、估值方法、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错误的处理、暂停估值的情形、基金净值的确认和特殊情况的处理;
(2)基金日常估值由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给
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对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并由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确认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赎回数额。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④如出现
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