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成都市调整
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撤销
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所属
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的行政区域,壮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街144号。
2019年12月,成都市《关于龙泉驿区等15个区(市)县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批复,撤销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的行政区域,壮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街144号。
2022年5月,壮溪镇党委被
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扬为“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