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罪致讨
汉语成语
声罪致讨,
汉语成语
,拼音是shēng zuì zhì tǎo,宣布罪状,并加讨伐。出自春秋·鲁·
左丘明
《
国语
·晋语五》。
成语出处
《国语·晋语五》:“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
成语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指宣布罪状,并加讨伐
示例
明·
罗贯中
《
三国演义
》第22回:驰檄各郡,声罪致讨,然后
名正言顺
。
明
孔贞运
《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是时,朝鲜废立之变又告,公(
袁可立
)疏请声罪致讨。”
清·
林则徐
《会谕同知再行谕饬义律缴土交凶稿》本大臣、本部堂声罪致讨,义正词严,断断不能再缓矣
参考资料
声罪致讨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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