夔州总管府
唐朝行政区划
夔州总管府,唐代初期的一级行政区划名,治夔州(南朝梁至隋朝称信州,今重庆奉节),武德二年(619)改信州为夔州,仍置总管府,管理:夔、硖、归、施、业、浦(万)、临(忠)、涪、渝、谷、南、智、务(思)、黔、充、思、巫、平、溱十九州,包括今天重庆直辖市全境、湖北西部、贵州省大部。
贞观十四年(640),夔州总管府改为夔州都督府,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
《旧唐书 志第十九 地理二》记载:
夔州 下 隋巴东郡
武德元年,改为信州。领人复、巫山、云安、南浦、梁山、大昌、武宁七县。
武德二年,以武宁、南浦、梁山属浦州。又改信州为夔州,仍置总管,管:夔、硖、归、施、业、浦(万)、临(忠)、涪、渝、谷、南、智、务(思)、黔、充、思、巫、平、溱十九州。
武德八年,以浦州之南浦、梁山来属。九年,又以南浦、梁山属浦州。
贞观十四年,为都督府,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
信州,南朝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始设,大业三年(607)隋炀帝废除。
唐武德元年(618),再次设置信州;
武德二年(619),高祖李渊因避皇外祖独孤信讳,改信州为夔州,仍置总管府,管:夔、硖、归、施、业、浦(万)、临(忠)、涪、渝、谷、南、智、务(思)、黔、充、思、巫、平、溱十九州。
贞观十四年(640),改为都督府,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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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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