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警总厅
机构名
机构名。清末管理京师外城一切警务的行政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 九月由原外城工巡局改置,隶于巡警部。设厅丞一人总领厅务。内部机构、职官设置与“
内城巡警总厅
”同。直辖机构有外城东、南、西、北四分厅及外城教养局。三十二年九月改隶民政部,合并所属外城四分厅为左、右二分厅。次年合并外城二分厅所辖二十区为十区。宣统元年(1909) 裁撤外城左、右二分厅,所辖十区归外城巡警总厅直辖。参见“内城巡警总厅”。
参考资料
外城巡警总厅
.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3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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