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国债是一国政府为了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而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币为面值的国债。例如,中国在日本发行的日元债券。最早在日本发行,即在明治、大正时期,资本积累少,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基础十分薄弱,铺设铁路、兴办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巨额资金、日俄战争的费用、关东大震灾的恢复资金等不得不主要依赖于外债,因而从1870年到1930年先后发行了22种外币国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较长时期内中断了外币债券的发行。1958年1月根据 “关于发行外币国债充当产业投资特别会计贷款来源” 的法律,在美国市场上第一次发行产业投资美元公债,收入的资金通过产业投资特别会计贷给电源开发有限公司;1963年5月根据 “关于发行外币公债” 的法律,发行第二次产业投资美元公债。后来,产业投资特别会计所又在德国、瑞士发行了两种外币国债、债券,其收入通过日本银行用于增加产业资金、日本道路公团事业资金等。
外币国债是指以外国
货币为本位发行的
国债。发行外币国债是为弥补国内资金之不足。外币国债可在国内发行,也可在国外发行;可以是内债,也可以是
外债。发行外币国债,多以
债权国本位币为计算单位,也可以某种自由
汇兑货币为计算单位,还本付息均为外币。在非常时期(如
通货膨胀),内债也可以外币或黄金为计算单位发行或还本付息,但偿付时须以当时
汇价折算成本国货币偿还。日本是运用外币国债为本国服务最早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