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账外账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
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由于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
如某公司设置两套财务账册,私设
小金库,用于年末职工奖金和
福利费支出,有的企业搞
账外经营,最常见的就是以各种名目将资金套取出来。另行开设
账户进行经营,整个经营活动另设
账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账册内。如某企业以私人名义开了10个储蓄存款
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将大量资金转至企业财务大账之外的私人账户,用来进行一些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