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
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区政府原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八个科、室、站,有干部职工46名。
单位简介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到2001年连续10年被评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1998年被国家计生委确定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网络县;2001年被国家计生委、中宣部授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2年又被国家计生委确定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区(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
前瞻性研究和预测;对计划生育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根据北京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本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保证市下达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任务的完成。
(三)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做好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负责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六)综合管理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编报本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制订本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合作项目。
(十)对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审计、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本机关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关内部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接收咨询件工作。负责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委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各类培训、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委机关老干部、统战、妇联、共青团、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工作。负责报刊征订、车辆及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房屋修建工作。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统计科
根据北京市下达的人口规划指标,提出本区中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出生计划。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对本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评估。负责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本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信访、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奖罚政策的落实等工作。负责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的审核和奖扶、特助、残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全程办事代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研科
负责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调研工作。负责市人口计生委研究室开展的调研课题立项,参与区域相关人口发展及计划生育调研工作。负责区委研究室关于处级领导班子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委党务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站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制定全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本委各种信息资料收集及重要材料的撰写。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计划生育新闻外宣,及时报道全区计划生育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负责委内计划生育信息刊物的编辑,并向市、区信息主管部门报送信息。负责与区新闻媒体联合举办计划生育专题节目。负责本委重大活动的录像、摄影以及器材的保管和维护。负责优生优育培训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报刊的征订和发放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手术服务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负责基层计生专干的相关技术培训。负责外来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及孕检服务。负责宣传避孕节育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负责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药具站
负责制定全区避孕药具使用计划和指标下达。负责做好药具的仓储、管理及发放工作,保证主渠道的药具供应。负责区、镇、村药具账卡、表、册的管理、填报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药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新避孕方法的宣传与推广工作。负责推广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生协会
负责制定全区计生协会工作计划,对基层协会实行分类指导。负责基层协会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基层协会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项目点实施工作。负责“三结合”贴息贷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