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以
古篆写古本正文,奇形诡状,多所作《
六书精蕴》中杜撰之字。次乃为《
指归》一卷。其辨“致知在
格物”云:“致知不可悬空,就格物上用功则著实。知诱乎外物,引之也,何故反求诸物?曰:物欲令人心走,岂有物理走心者。所谓格,揆物定理也,理乃在外乎?曰:物在外,理固在心。理非一定,其见於物者各有定也。”又云:“
朱子尝取程叔子之意以补传,校谓《乐记》一章乃天留之以补‘
格物致知’传也。其言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而好恶形焉。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不能
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非《大学》所谓至善耶?性之欲非他,动以天也。人欲不可谓性之欲,好恶之形非《大学》所谓意耶?物至知知,人与圣人亦同耳。圣人内有节而人无节,故流而不反。节也者,本然之权度,非耶?古语:无节於内者,其察物弗之省矣。
反躬也者,非《大学》所谓知本耶?反躬力如万钧,把柄在手,可以作圣矣。是故病莫重於知诱物化,乐莫重於
格物致知。”其说介於朱、王二本之间,而更巧於附会。其他所论,亦往往重守约而轻
博文,仍未免失之偏枯。夫揆物定理,必有所以能揆物定理者,究不知以何法揆定之也。《考异》一卷,凡十五条,亦多穿凿篆文,不为典要,总一好异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