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接受了全日制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统称,毕业后由省市人事厅(局)发放就业报到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迁转户粮档案关系。
术语介绍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招考人员时,凡要求统招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历的,一般都使用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因为同一单位的不同职能部门对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学专科、本科,也有中专学历的,使用上述称呼都囊括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3〕3号文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自1994年以后,安置计划逐年减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国大体至2000年全面完成。
二十年前(1999年扩招前),中国的大中专教育都是精英教育
省市人民政府下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简称毕办),又称“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曾称“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归口省市人事厅局管理,负责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制订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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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