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判是“
文化大革命”中的流行的一种声讨形式。主要通过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等形式对自己不赞同的进行批斗。往往上纲上线,无限打击,没有底线。成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大规模地、不间断地以势压人、以权整人的一种特定的错误手段。
批判,本来是
哲学上常用的语言,意指对一种理论观点进行分析,肯定其正确的部分;系统地指出其错误部分,加以否定。其主要特点是讲理。正确的批判,无论过去、今天都需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
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批判的。
而“
文化大革命”中所谓“
大批判”,已经完全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成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大规模地、不间断地以势压人、以权整人的一种特定的错误手段。用当时的说法,叫“革命大批判开路”。
范围广、规模大。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方面;要求各地都要找出所谓散布、推行“
修正主义”的代表人物;趋使群众一哄而起,批领导,批同事,甚至批自己;构建无数个战场,大字报铺天盖地,“大批判专栏”举目可见,奇谈怪论的文章充塞报刊、广播。
“大批判”实行政治围攻,打棍子,扣帽子,只许批之者说有,不许辩之者说无;只许批之者无线上纲,不许被批者据理申明;往往是“
四人帮”利用文痞写篇批判文章,就可以宣判一个人政治上的死刑。
断章取义、混淆是非。用“左”倾思想批判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东西,不但对批判对象的观点断章取义,而且对马列原著摘引只言片语为己所用。如批判所谓“
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事实已经证明,根本没有这条路线。被批判的许多观点实际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所谓“革命大批判”,是“
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内容,攻击的矛头主要是针对刘少奇。现在可以看得很清楚,“
文化大革命”中对
刘少奇的所谓批判,完全是一种断章取义、颠倒黑白、无中生有的歪曲攻击,是十分荒谬的。
这种“
大批判”败坏道德,泯灭理性,毁灭文化,遗害无穷,在1982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已被彻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