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小式
古建筑构架术语
大木小式通常是指大木小式建筑,是古建筑大木构架体系中,较大式建筑等级低的建筑结构和制作方法的统称。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中的主要承重部分,如斗棋等。清式大木做法分为大木大式和大木小式两类。
定义
大木小式是古建筑大木构架体系中,较大式建筑等级低的建筑结构和制作方法的统称,也称“大木小式”建筑。“小式建筑”区别于大式建筑的主要特征,是“小式建筑”不使用斗栱。一般用于宫殿、官邸、寺庙、府衙等建筑的配房或配殿等,即位于中轴线的两侧,常见于民间建筑。“小式建筑”的其他特点,可概括为:一、开间小,通常只有三至五间,间架也明显少于大式建筑;二、出廊少,即“小式建筑”一般只有前后廊,两侧不出廊;三、屋顶简单,“小式建筑”的屋顶大多用硬山、悬山或卷棚歇山等形式,瓦顶为灰瓦;四、屋檐多不用飞椽,唐代壁画中,中轴线建筑全有飞椽,两侧则不采飞,说明此时已有“小式建筑”的做法;五、“小式建筑”以柱径为权衡构件尺度的标准。“小式建筑”源于民居建筑,其构造简单,但它的出现却早于大式建筑。
区别
在《工程做法则例》中,对大式建筑木构架尺寸,一般采用不同材等的斗口制,而小式建筑没有这种要求。至于具体如何区分,并没有专门叙述其区分方法,只能根据以下原则加以区别:
房屋等级规模的区别
大式建筑可用于庑殿、歇山、硬山、悬山和攒尖顶等各种形式的房屋,多带斗栱(少数不带斗栱),可做成单檐和重檐,一般体量比较大,三至九间,带前(后)廊或围廊。
而小式建筑只适用于硬山、悬山和攒尖顶房屋,不带斗栱,只能做单檐,一般体量较小,三至五间,可带前(后)廊,但不带围廊。
木构架大小的区别
大式建筑的木构架可从三檩多达十一檩。小式建筑最多不超过七檩,一般为三至五檩。
屋顶瓦作的区别
大式建筑屋面瓦为琉璃瓦或青筒瓦,屋脊为定型窑制构件。而小式建筑最高只能用青筒瓦(布瓦),一般采用合瓦或干搓瓦,屋脊所用瓦件完全由现场材料进行加工。
大木大式
大木大式建筑一般是指宫殿、庙宇、衙署、府第等等较高级的建筑形式。“大式建筑”的主要特点,是以斗口作为构件的权衡标准。关于“大式建筑”各部尺寸, 《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均有规定。除上述特点外, “大式建筑”的特征,还见于,一、间架多,即间架多于小式建筑,通进深最多可达十三架,面阔多达十一间;二、出廊多,即大式建筑的出廊可用四周围廊;三、屋顶构件多,即大式建筑的屋顶可用数量较多的琉璃瓦件,并可用歇山、庑殿:四、使用斗栱是所有大式建筑的共性;五、台基高,即“大式建筑”的台基较高,而且可用须弥座台基,其他建筑不可使用;六、用材大等。“大式建筑”的结构体系,是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产物。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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