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比较常见的
行政单位。一个大队由组成的若干成员组成。其成员是大队的每一人,他们也是组成大队的基本元素。
1. 大批军队。
2. 泛指许多人的队伍。
《宋史·兵志九》:“置阵之法,以结队为先。
李靖以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相得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现代军队中相当于营或团一级的组织。
杨朔《铁骑兵》:“十天以后,那班骑兵也平平安安地转回根据地,寻到大队。”
4. 队伍编制,由若干中队组成。如:游行队伍由五个大队组成,每个大队下面分成三个中队。
5. 1958年我国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公社下设
生产大队、
生产队等各级组织。生产队一般以
自然村为范围,生产大队由若干自然村组成,简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