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交易
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
根据《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大额交易:
详细介绍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
人民币
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
现金缴存
、现金支取、现金
结售汇
、
现钞
兑换、现金汇款、
现金票据
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
银行账户
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交易公司
客户与证券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
信托投资公司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财务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
、
汽车金融公司
、
货币经纪公司
等进行
金融交易
,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
商业银行
、
城市信用合作社
、
农村信用合作社
、邮政储汇机构、
政策性银行
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提交
大额交易报告
。
额外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参考资料
央行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由“20万元”降为“5万元”
.凤凰网财经.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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