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学院、国家
法官学院天津分院于2003年10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学院前身,即“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天津分校”及“天津法官培训中心”,天津法官学院与
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系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属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属
事业单位。
天津法官学院座落于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
学府路,学院占地123亩,建有教学楼、餐饮楼、会议综合楼和体育馆等共计29000平方米,建筑风格现代,配套设备、设施先进,使用功能实用齐全。
学院下设培训部、教研室、办公室三个职能部门。现有专兼职教师46名,其中专
职教师11人,兼职教师30余名(其中大多数为资深高级法官)。经多年努力已建立了一支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教学及管理队伍。
学院自成立以来,在院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育培训职责,不断探讨培训改革之路,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逐步形成特色教学模式,先后举办各类法官培训班200余期,受训人员26000余人次;着力探索培训组织规律,逐步形成并完善科学管理制度,建立学员的培训档案,与各院的干部处及时反馈学员的参训情况,建立良好的互动模式;积极深入基层法院调研,逐步形成培训选题发现机制,推动法院系统学习研讨风气的形成;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积极组织学术论文相关科研与评比、推荐工作,逐步形成应用法学研究机制,先后有99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中获奖;学院的院刊《法官学苑》经全新改版,将秉承“研修司法理论,服务司法实践”的办刊宗旨,坚持学术性、应用性、可读性并重的原则,打造学习知识、提高技能的平台,着力拓展法官培训空间,实现教学、科研、审判三者的有机结合。
天津法官学院曾被评为
天津市及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系统学术征文先进单位、天津市军转干部培训先进单位等。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为天津精神文明示范单位。
天津法官学院将继续坚持“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逐步落实《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开展的“创一流法院”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