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10月18日,其前身为天津市法官培训中心和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天津分校,该学院与天津法官学院系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主要从事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天津法官学院教学楼共四层计8600多平方米。首层、二层设有普通教室6个(60—80人)、微机教室2个、大教室1个(150人)、学术报告厅1个(320人)、图书阅览室1个、办公室、教研室等。学术报告厅可容纳300人进行学术研讨和讲座,大教室可容纳150人进行专题讲座,普通教室可容纳学员80名。三、四层为学员宿舍,可容纳500名学员学习和住宿。
餐饮楼为二层建筑,共计3500多平方米,设有学员餐厅及其他大小餐厅,可供700人同时就餐。会议综合楼为五层建筑,共计7400余平方米,设有会议室和标准客房等,可供200人的会议和住宿。体育馆8800平方米,设有网球、泳池、保龄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健身设施。
主要配套设备设施有:
中央空调系统、生活水热力系统、卫星电视接收和闭路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等。室外设有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及4×100米塑胶跑道、
篮球场、健身设施、绿化园林景观、音乐河、广场等。
天津法官学院是实施大学后的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培养高级法官的成人高等学校。天津法官学院的任务,是根据法官法、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法院系统的高级法官及后备人才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培训同时举办大学专科学历教育以及新法律、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层次
法学教育。
天津法官学院坚持以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开放办学,注重培训效果,提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实行教学、审判和科研三结合;在教学内容上,注重理论要深、内容要新、知识面要广、应用性要强。
天津法官学院设有
教务处、培训部、学历部、
图书馆、电教中心和总务处等机构。教务处下设刑法教研组、经济法教研组、民法教研组、行政法教研组、诉讼法教研组和基础课教研组。
天津法官学院拥有教职员工5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6人(专职教师16人,兼职20人)。专业教师实行教学、审判、研究轮换制度。坚持法官教法官,使教师不断充实审判实践经验,掌握法学的新知识。
天津法官学院成立
教材编审委员会,规划、组织编写和审定教材,力争出版系列高质量的教材。
天津法官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司法实践和法官培训的有益
经验,努力把学院办成法学教学和科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