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库名。
正统七年(1442)始置。又是称太仓银库,简称银库。掌贮银。凡各直省派剩麦米内库中绵丝绢布、马草、盐课之折银者,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之援例上交者,皆由此库贮存。有
大使、副使。
”仓“与”库“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存储之地。明初
永乐迁都北京之后,即在北京、通州之地修建存储粮食的仓廒,总称”太仓“,而内府各库则主要存贮金、银、布、帛等其他通过征收赋税而得到的各类物资,简称”内库“。二者同为明初中央财政的核心存贮机构。正统时期,国家公共财政与皇室财政显著分离,内库担负的国家公共财政开支明显减少,而其担负的皇室财政份额却日益增多;同时,为便于运输,国家大量赋税开始折征白银。在这一背景下,
正统年间,户部专门设置一个库,其初始目的,仅在于存储
南直隶苏州等府解纳北京的草价银,以便实际用草时召商购买,是为太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