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盐务管理局
太原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太原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及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盐业公司山西省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担负着全市盐产品的供应任务,主营食用盐、工业盐、畜牧盐和营养保健系列盐等品种盐,兼营盐化产品,与市盐务分局实行政企分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太原盐务
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分局前身为1988年8月成立的太原盐务管理组,直属省盐务管理局,同分公司科室平级,业务上受盐政处与分公司双重领导,1989年7月,太原盐务管理组更名为太原盐政管理站,隶属山西省盐务管理局;1993年7月又更名为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分局,1993年7月至2003年7月,司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3年8月司局分设至今,分局隶属山西省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全市碘盐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与管理;对盐业专营批发企业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承运盐产品准运许可证的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盐政事务工作及有关资料管理保存工作。
领导班子
黄建民: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局长。
郝鲁晋: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立强: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亚刚: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0 17:40
目录
概述
太原盐务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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