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庙镇,湖南省常德市
汉寿县辖镇,地处常德市东部,汉寿县南部,东抵
岩汪湖镇,南连
崔家桥镇,西南邻
丰家铺镇,西伴
朱家铺镇,西北、北与
株木山街道交界。辖区总面积115.4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太子庙镇户籍总人口47294人。
历史沿革
原岩嘴乡
民国时期,属汉寿县云台、石潭、龙津3乡。
1950年,属汉寿县第二区龙虎、五云、永安、太安4乡。
1952年,属第八区永安、太安、龙虎、五云、福星、黄岭岗6乡。
1956年,撤区并乡,置岩嘴乡。
1958年10月,岩嘴、毛家滩2乡合并为毛家滩公社。
1961年10月,析置岩嘴公社。
1984年2月,公社改乡。
原太子庙镇
1949年,属汉寿县第三区太常、金沙2乡。
1952年,属第十区太子庙、金沙、太青、缸儿口等乡。
1956年6月,撤区,设太子庙乡,驻太子庙。
1958年9月,设汉太公社。
1961年10月,析北部置株木山公社。
1981年,汉太公社更名太子庙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乡。
1992年6月,乡改镇。
撤并后
2015年12月,撤销岩嘴乡,将
岩嘴乡、太子庙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太子庙镇。
2024年,将株木山街道的黄福、天星、左家庵、竹子碑、马嘶桥5个居委会成建制划入太子庙镇;将太子庙镇岩嘴居委会和金孔、廖家汊、龙虎、黄河、新堤、五福、黄岭岗7个村委会成建制划入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调整后,太子庙镇辖太子、倒流坪、黄福、天星、马嘶桥、左家庵、竹子碑7个居委会,太安、排形、涂家段、永兴、吉庆、龙津6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93年5月,天星、倒流坪2村改居民委员会。
2005年10月,黄福村改居民委员会。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辖太子庙、黄福、天星、倒流坪4个居民委员会,沙洋坪、排形、黄家湾、余家桥、龙津、缸儿口、吉庆、涂家锻、永兴、小塘、五里冲、茶横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50个居民小组、123个村民小组。
2015年12月,将太子庙镇的天星、黄福2个居委会成建制划归株木山乡管辖。
区划详情
截至2020年6月,太子庙镇辖3个社区和1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太子庙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太子庙镇地处常德市东部,汉寿县南部,东抵
岩汪湖镇,南连
崔家桥镇,西南邻
丰家铺镇,西伴
朱家铺镇,西北、北与
株木山街道交界。镇人民政府距县城16千米,距市政府39千米。辖区总面积115.4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太子庙镇地处洞庭湖冲积平原,地势平坦。
气候
太子庙镇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均气温17.0℃,≥10℃的活动积温5286.4℃,年均日照1579.3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106.87千卡/平方厘米;雨水丰沛,年均降水量1415.9毫米。
水文
太子庙镇境内内江属
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源于桃江县黄茅岭的太子河从茶横入境,自南向北流经排形、沙洋坪、龙津、太子庙、缸儿口等村入南湖撇洪河。境内主河道沧水长5千米,有大小溪港支流5条,流域面积25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太子庙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涝灾、风灾,均为5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涝灾发生在1995年7月,李家障垸(吉庆村)溃决,全境被淹。
自然资源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主要自然资源为油茶,面积21750亩,年产茶油500吨。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耕地面积17552亩,人均0.6亩;林地面积30000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辖区总人口2906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8000人,城镇化率62%。另有流动人口4120人。总人口中,男性15200人,占52.3%;女性13862人,占47.7%;14岁以下4012人,占13.8%;15〜64岁20632人,占71%;65岁以上4418人,占15.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占99.5%;有回、苗、土家等少数民族,占0.5%。2011年,原太子庙镇人口出生率11‰,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03人。
截至2017年末,太子庙镇常住总人口45877人。
截至2019年末,太子庙镇户籍总人口47294人。
经济
综述
2007年,原太子庙镇实现社会总产值8.6亿元,工业总产值7.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09元,财政收入856万元,粮食总产12566吨。
2011年,原太子庙镇农业总产值7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业增加值占区域生产总值的2.6%;农民人均纯收入5826元。工业总产值15.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区域生产总值的49%。财政总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
2019年,太子庙镇有工业企业120个,其中规模以上19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2个。
第一产业
太子庙镇农作物以水稻、蔬菜、瓜果为主,养殖业以猪、鸡、鸭为主。
太子庙镇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原太子庙镇粮食总产量12566吨,人均432千克。
2011年,原太子庙镇生猪饲养量25321头,年末存栏8951头;家禽饲养量24.6万羽。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累计造林2000亩。
2011年,原太子庙镇人工水产养殖957亩,水产品总产量1869吨。
2011年,原太子庙镇农业机械3500台(套),总装机容量18500千瓦。
第二产业
太子庙镇以制药、化工、制造、加工为主,已形成机械制造、生物医药、
化工材料、
家居建材、精密电子、商贸物流等六大产业集群,并初现聚集效应,已成为常德市千亿工业走廊的“廊头”。
2011年,原太子庙镇工业总产值15.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区域生产总值的49%。
2015年,原太子庙镇工业总产值突破75亿元,税收1.2亿,就业员工8000余人。
第三产业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商业网点161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5000万元。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邮政业务总量850万元,其中纯收入180万元。全年电信业务收入50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各项贷款余额1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
交通运输
太子庙镇境内有石长铁路过境,设汉寿火车站。长常高速公路和319国道纵贯境内东西,高速公路互通口1个。205省道自南向北与319国道交汇于境内县、镇、村级公路20条,总长56千米。省二级汽车站1个,社会车辆汽车站2个。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镇区道路总长度14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0.8米;桥梁1座,总长度60米。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987人,专任教师52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1379人,其中小学在校生699人,小学专任教师90人,初中在校生680人,初中专任教师81人;完全中学1所(汉寿县五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科技职校1所,在校生520人,专任教师33人。主要学校有汉寿县第五中学,在校生2158人,专任教师179人。
2011年,原太子庙镇教育经费达900万元,比上年增长4%。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6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20个;藏书5万册;音乐、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达900人。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学校体育场3个,企事业单位篮球场5个。每3年举办一次农民运动会。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线和无线电视用户4700多户,入户率98%。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镇卫生院1所,民办医院1所,村卫生室16个;病床500张。专业卫生人员217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43000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9户,人数154人次,支出40万元,月人均215元,比上年增长12%;城市医疗救助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4人次,共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0户,人数575人,支出55.2万元,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38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10人,共支出44万元,比上年增长12%;农村医疗救助2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823人次,共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长50%。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26%。救灾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5万元,比上年增长7.5%;基金支出合计50万元,比上年增长7%。
邮政电信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邮政所1个,征订报纸、期刊20000份(册);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5个;程控电话交换机容量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5万户,互联网用户1.1万户。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原太子庙镇有小(二)型水库20座,山塘435处,河溪坝18处;电力排灌站14处,装机17台,容量1092千瓦。
历史文化
太子庙镇,相传刘氏宗族为祭祀蜀汉先主刘备之子刘禅,在境内修建太子庙,以此为名。
地方特产
汉寿甲鱼,湖南省常德市
汉寿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太子庙镇为养殖地。
汉寿甲鱼体型较大,呈长椭圆型,背部有肋8~9根,裙边宽厚呈半圆状;表皮光滑,呈墨绿或黄褐色;腹部白里透红无色斑,肉眼可见毛细血管,腹甲外显清晰;雄性尾粗短;肌肉纹理清晰,腹内脂肪呈蛋黄色;口感细嫩、清香,裙边软糯、有嚼劲。
2011年02月2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汉寿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
汉寿甲鱼”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