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妙行无住分
出自《金刚经》的散文
《第四品妙行无住分》出自佛教重要经典——《金刚经》。妙行,即无住、不滞。《第四品妙行无住分》剖析了布施的本质,讲述人生不应执著的道理。
作品原文
“复次(1)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2),行于布施(3)。所谓不住色(4)布施,不住色、声、香、味、触、法(5)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6)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得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7)。”
注释译文
作品注释
(1)复次:这是连接前后文的关联词,表示“接着说”。
(2)无所住:念念皆空,随时丢,物来则应,过去不留。就算做了一件好亊,做完了就没有了,心中不存。连好事都不存在心中,坏事当然不会去做。处处行于布施,随时随地无所住。
(3)布施:梵文“檀那”,意译“布者,普也;施者,散也”,以自己的财物、福利施于别人。
(4)不住色:“色”是地、水、火,风四大,也是人类的身体。所谓“不住色布施”是倡导不要住在色相上布施,不要有对象的观念。比如救济了一个人,然后说救济了一个人,那是住相布施。学佛者帮助人、救助人,应该不觉得有对象,有对象的观念要丢掉,不要留一念在心中。
(5)色、声、香、味、触、法:这是佛教所谓“六尘”,也是“八识”中的前“六识”,即人的主观认识功能和作用的六个方面,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产生。
(6)四维:指四隅、四角,即东南、东北、西南、西北,这里说“四维、上下”,连上前面所说的东、南、西、北四方,就是佛教所谓“十方虚空”,概指全部宇宙。
(7)如所教住:照佛说的去“住”,降伏己心而修行。
作品译文
其次,须菩提,菩萨既然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于行住坐卧,起心动念时,应当无所住。比如行布施的时候,应当无所住而行布施,也就是说,不住色相行布施,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时候,看到一朵美丽的花,顿时心生贪爱,心住在花朵上,而失去了无上正等正觉心,这叫做住色行布施;如果看到美丽的花朵,花朵固然看到了,却不因此而失去无上正等正觉心,就叫做不住色行布施。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时候,耳朵听到扣人心弦的音乐;鼻子闻到令人垂涎的香气;舌头尝到可口的滋味;身体碰触柔细的东西;心里想到可歌可泣的往事,导致迷失了无上正等正觉心,就叫作住声、香、味、触、法行布施。如果行布施的时候,音乐固然听到了;香气固然嗅到了;滋味固然尝到了;柔细的感觉固然碰触到了;心事固然在思量中,但不因此而迷失无上正等正觉心,就叫作不住声、香、味、触、法行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当像这样行布施,不住于相,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时候,以为做了一件令人赞叹的善行,满心欢喜,所要布施的对象实在令人同情,大发怜悯之心,而所要布施他人的东西,心里却一时割舍不下,导致你迷失了无上正等正觉心,这叫作住相行布施;如果你以为做了一件善行心里固然欢喜,所要布施的对象固然令人怜悯,而所要布施他人的色、声、香、味、触、法等财施或是法施或是无畏施,心里固然盘算着,但不因此染着贪爱不舍,而失去本来如如不动的无上正等正觉心,就叫作不住相行布施。为什么呢?比如你在梦中,拿七宝或身命来布施他人,而实际上那是梦幻,你根本没有在做布施,没有他人接受你的布施,也没有七宝或你自己的身命。如果菩萨于施者、受者、所施物,念念都趣入空,不住相行布施,无上正等正觉心现前,他的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你的意思怎么样?东方的虚空可以思量它的大小吗?不可以,世尊。须菩提,南方、西方、北方,四方上下的虚空,可以思量它的大小吗?不可以,世尊。须菩提,菩萨不住相行布施,他的福德也是这样,不可以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我所教授的心要,安住无上正等正觉心。
作品评析
法字包罗万象,一切事事物物,不论眼见耳闻,即不能见,不能闻,而为心所想及者,亦称为法。凡世间法,出世间法,均包括在内,故称一切法。应无所住,正答应云何住。住者,执著也。众生处处执著,不是著东,就是著西。世尊此答,正是当头一棒。布施六度之一也,亦名六波罗蜜。大般若经将六波罗蜜,一一举出。此经单说布施。就文字言,是避繁就简。布施可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此二句,犹云应当无所住,而行一切法也。
凡经中安复次二字,必本文与上文有密切关系。此有二义,一是补足前义,二是申明前义。上文答降伏,此答住。看似另一义,实是一件事。盖前言降伏,即含住而无住之义。此云无住而住,亦含降伏之意。互相发明。又前发大愿,此起大行,愿与行不能相离,有愿必有行,有行必有愿。且不分先后,要见之于行,方不是虚愿。故有密切关系。此就补足前文言也。又前发大心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而未言度生方法。此正言度生方法,是进一层之申明也。应无所住,既不著有。行于布施,复不著空。即不落二边之中道。
六度之义,应当略知。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也。此六度不外戒、定、慧,对治贪、嗔、痴。
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三种。以饮食衣服医药等日用物施人者,必须用金钱,曰财施。为人讲经说法。或印赠经典。乃至世间典籍,只要于人有益,用以布施者,曰法施。无畏施即救苦救难。众生在灾难中,必有惊恐,吾去救他,令之无畏。只要能救,即舍身命亦不顾,曰无畏施。三即一,一即三。如救人苦难,使之无畏,不外用财施法施。是可见施财时,法施、无畏施,亦在内。又为人说法,是法财。授人经典,使之增长福慧,即无畏施。再开之,有内施、外施,乃至究竟施。如华严经中所说,名目至多,合之则一。修布施,是破悭贪心。贪必悭,悭必贪,此能造种种业,长在生死苦海之中,故必破之。
经中于六度只举一布施者,因六度可摄万行,布施又可摄余五度也。布施除财施外,如法施可摄精进、禅定、般若。盖佛法最重定慧,因上为止观,果上为定慧。说法之人,必有止观,有精进功夫,方能为人说。如无畏施可摄持戒、忍辱。持戒者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决不犯人,安忍顺受,人不畏之,即无畏施也。
古德解此段经文,均言布施,可摄六度万行,故佛祗说布施,赅摄一切法。然说布施即一切法,亦可。譬如法施,使人知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即是余五度。无畏施,使人了生死,可以无畏,而了生死亦必行余五度。不特此也,任举一度,亦可遍各度。如持戒必须实行布施等余五度,忍辱、精进、禅定亦然,皆可摄一切法。又五度若离开般若,皆不能见诸实行。可见般若乃至深至高,而为各度之本。然佛何以不举般若,独举布施者。大智度论云:‘一切法不生由般若生。'是知实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故非举布施不可。布施是实行,可见修佛法者,不但明理而止,必须实行方可。惟其实行,故只有布施能摄一切法。不修行一切法,如何能度众生,修行一切法而著相者,亦不能度众生也。
且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终,不外一舍字,布施即舍也。推之,持戒舍贪嗔痴,忍辱舍嗔,精进舍懈怠昏沉掉举,禅定舍散乱昏沉,般若舍二边及我执法执,六度无非是舍。是知布施,乃一即一切,修行佛法,彻头彻尾,一贯到底者也。经文于度生下只言布施,真是扼要。小乘亦有行舍功夫,言其即行即舍。此文行字下加一于字,即是侧重布施。
前说布施不外一舍,是横说。实则下学上达,从竖说,亦不外一舍字。如听经者、舍世间娱乐而来学佛,天人舍欲界即升色界,舍色界即升无色界,舍我执即证罗汉,舍法执即为菩萨,并舍亦舍即成佛。故从竖说,布施亦是彻底功夫。
佛说法是圆音,面面俱到。行于布施,在表面看,是不取非法。然布施是舍,即不取法。故举一布施,即二边不著,本经无论何句皆然。或疑既不取法,又不取非法,学者动辄得咎,如何下手。其实不难,须知吾人去行布施,即可二边不著。行时先不住空,是行于法。佛说云: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无如芥子许,故先须堵住空门。专意修法,在法上著力,即无断灭相。只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里,即两边不著矣。然有所为而布施,即是住,即是著,不过有漏功德。不但非功德,更有因此堕落者。舍字用今之新名词,即是牺牲。在世为人,倘为社会牺牲,必能公而忘私,国而忘家。可知布施一法,包括一切,故佛法不但出世间者宜学,即在世间做人,亦不可不知。
修行固然要离尘境,然不住六尘,谈何容易。故修行本旨是不住,而下手时却不能灭境。譬如念佛,观想佛像,色境也。天乐水鸟,声境也。莲花香洁,香境也。饭食经行,味境也。但受诸乐,触境也。忆念弥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须认清,决非断灭。断灭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摄一切法相,亦摄非法相。故不住云者,不住法,不住非法也。世人舍命亦是舍,不过住相耳。如尽忠报国,杀身成仁,至多不过成神。倘舍命时,另有利己心,嗔恨心,或至堕落。青年男女,为爱情而舍命,亦易遭堕落;或挟嗔恨而舍身,且至堕地狱。地狱有铁床铜柱种种惨酷之报,正为慈悲众生而设也。凡此皆是住相。若存断灭想而舍命,如消极一流,觉世间无可留恋,自捐生命,此即住于非法相,沉滞于空,不如不舍。断灭沈空,或亦至堕落。故舍不应住法,亦不应住非法。
出处简介
金刚经》是佛教重要经典。根据不同译本,全名略有不同,鸠摩罗什所译全名为《金刚般若(bōrě)波罗蜜经》,唐代玄奘译本则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梵文Vajracchedika-prajñāpāramitā-sūtra。《金刚经》传入中国后,自东晋到唐朝共有六个译本,以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为流行(5176字或5180字)。唐玄奘译本,《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共8208字,为鸠摩罗什译本的一个重要补充。其他译本则流传不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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