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下》:“卿羔,大夫鴈,士雉,庶人之挚匹,童子委挚而退。” 孔颖达 疏:“童子见先生或朋友,既未成人,不敢与主人相
授受拜伉之仪,但奠委其挚于地而
自退辟之。”
《国语·晋语九》:“臣委质于 狄 之鼓,未委质於于晋 之鼓也。臣闻之: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古之法也。” 韦昭 注:“言委贽于君,书名于册,示必死也。”一说
下拜,表示恭敬
承奉之意。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贰乃辟也。” 杜预 注:“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 孔颖达疏:“质,形体也……拜则屈膝而委身体於地,以明
敬奉之也。”
宋·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七:“ 钱俶 在
本国岁修职贡无阙,今又委质来朝,若利其土宇而留之殆非人主之用心,何以
示信天下也。”
明·张煌言 《子房报韩论》:“观史载 汉王 归国, 子房 送之 南郑 。辞归,劝以烧绝
栈道。此时虽为画策,尚未委贽于 汉 也。”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子路 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弟子。”
唐·骆宾王 《上司列太常伯启》:“侧闻 鲁 泽祥麟,希委质於
宣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