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秉楠,1928年5月出生于浙江慈溪,195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1928年5月出生于浙江慈溪。
21岁起就读于
上海新中国法商学院银行会计系和上海财经学院财金系,一直在
金融系统和政府机关工作。
解放前夕,在上海央行经济研究处、业务局当临时雇员。
1949年5月至1953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办事员、副科长。由于工作努力,不久经人介绍加入了
共青团组织。
1953年3月至1957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
吴淞区北郊区办事处副主任、代主任。期间,由于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于195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7年9月至1958年6月任北郊区场南乡党总支、
党委书记。
1958年6月至1963年4月任北郊区委办公室、宝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63年4月至1966年5月任宝山县
农业局副局长。
1966年7月至1973年7月在宝山农场、五七干校劳动。
1973年2月至1980年8月任宝山县工业局财务管理组、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组长。
1980年至1982年11月任宝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1982年12月至1985年3月任市农村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处长。
1985年4月至1990年10月任市农村党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0年11月至1994年7月任市地方志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1994年7月退休。
人物评价
姚秉楠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无论在什么艰难困苦的条件环境下,都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把一生交给党安排。
在从事银行工作期间,姚秉楠同志积极拥护和支持我们党进行的反金融投机、反封锁、精简节约等决策措施,努力工作,追求进步,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执行党的金融政策,因表现出色,被任命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营业科副科长。在宝山县工作期间,姚秉楠同志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帮助基层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在“文革”中,姚秉楠同志受到了不公正的政治待遇,但他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相信党,相信人民,坚持原则,说真话,不说假话,表现了共产党干部的高风亮节。粉碎“四人帮”后,姚秉楠同志坚决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竭尽全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农委和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期间,姚秉楠同志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开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贯彻党的一系列农村政策,并为两委领导决策献计献策。同时,利用自己扎实的文字功底专长,起草、修改了大量文稿,大力宣传上海农村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不辞辛劳地推进全市的新地方志编纂工作。姚秉楠同志生病期间,以坚强的意志与疾病作顽强的斗争,直至生命的终点。
姚秉楠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刻苦学习,尽心尽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作风深入,平易近人,谦虚谨慎,清正廉洁,服从组织,默默奉献,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崇高品德。他的一生是勤勤恳恳为党工作的一生,我们永远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