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受骗
出自《孟子·万章上》的故事
子产,公孙氏,名侨(卒于公元前522年),郑国的奴隶主贵族。子产(?~公元前522),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郑穆公之孙,公子发子国之子,故称公孙侨。春秋时期郑国(今河南郑州新郑)人,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公元前554年任郑国卿后,实行一系列政治改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向土地私有者征收军赋;铸刑书于鼎,为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律。他主张保留“乡校”、听取“国人”意见,善于因才任使,采用“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将郑国治理得秩序井然。
原文
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之以方,难罔以非其道。
注释
译文
从前有人送条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叫主管池塘的小吏把它畜养在池塘里。那人却把鱼煮来吃了,返回来禀报说:“刚放进池塘里时, 它还困乏懒动;一会儿便悠闲地离开了。”子产说:“它找到适合它的地方了!它找到适合它的地方了!”那人从子产那里出来后说:“谁说子产聪明呢?我明明已经把鱼煮来吃了,可他还说‘它去了它应该去的地方啦!’ ”
寓意
善良贤明的君子啊,你们还得多长个心眼,防止那些用冠冕堂皇的道理掩盖下的欺骗行径,得以暗地里进行!
借鉴意义
子产虽早已逝去,但今天的我们应当从他受骗的故事中警醒。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正在重蹈子产后路。他们官僚主义严重,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反映在工作中.有的决策工作习惯于坐而论道,主观臆断,却不管符不符合实际,可行不可行。有的布置工作,习惯于高高在上,发个通知.搞个电话会议再安排一下,却不去制定落实措施,建立监督机制。
有的检查指导工作.习惯于打个电话问一问,要个情况报告看一看,即使下去了,也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轻信汇报,却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掌握实情。领导机关如此的工作作风。只喜欢听好的,看好的,于是就出现了像小吏一样的人,他们不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怎样完成工作上,而是在想方设法在做好汇报上下气力,用功夫。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现代的“子产”。这是下面敢于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导致工作不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新世纪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共产党人,应该时刻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地抓好每一项工作,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这就要求每一位共产党人务必一以贯之地保持我们党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的工作作风和优良传统,把能力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实现这一点,更重要的是完备工作和监督机制,建立问责制度,形成严格遵照法规制度办事的氛围。如此,才能有助于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到实处,减少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导致下面编瞎话骗上面的现象发生。君子可能被合乎情理的方法所欺骗,但难以被不合情理的方法所欺骗。
人物介绍
名侨(?-公元前522) 字子产,又字子美,郑国贵族,与孔子同时。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他自郑简公时(前554)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子产是一个刚从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为了保持贵族的某些特权,他不但不公开反对周礼,反而赞美它,甚至认为“礼”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但是,子产执政后,却进行了一系列违反周礼而有利于封建化的改革,在个别问题甚至带有比较激进的法家色彩。因此,他的法律思想具有折中于礼、法之间的特征。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①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而他作为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铸造刑鼎,是法家的先驱者。②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在统治劳动人民的方法上,子产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扬了“以猛服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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