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友谅
永乐十六年进士
孔友谅(?——1434年?),长洲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出任双流县。明宣宗初年,孔友谅上言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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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五十二》
孔友谅,长洲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出知双流县。宣宗初,上言六事:
一曰,守令亲民之官,古者不拘资格,必得其人;不限岁月,使尽其力。今居职者多不知抚字之方,而廉干得民心者,又迁调不常,差遣不一。或因小事连累,朝夕营治,往来道路,日不暇给。乞敕吏部,择才望素优及久历京官者任之。谕戒上司,毋擅差遣,假以岁月,责成治效。至远缺佐贰,多经裁减,独员居职。或遇事赴京,多委杂职署事,因循苟且,政令无常,民不知畏。今后路远之缺,常留一正员任事,不得擅离,庶法有常守。
二曰,科举所以求贤,必名实相副,非徒夸多而已。今秋闱取士动一二百人。弊既多端,侥幸过半。会试下第,十常八九,其登第者,实行或乖。请于开科之岁,详核诸生行履。孝弟忠信、学业优赡者,乃许入试。庶浮薄不致滥收,而国家得真才之用。
三曰,禄以养廉,禄入过薄,则生事不给。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窭莫诉。请敕户部勘实天下粮储,以岁支之余,量增官俸。仍令内外风宪官,采访廉洁之吏,重加旌赏。则廉者知劝,贪者知戒。
四曰,古者赋役量土宜,验丁口,不责所无,不尽所有。今自常赋外,复有和买、采办诸事。自朝廷视之,不过令有司支官钱平买。而无赖之辈,关通吏胥,垄断货物,巧立辨验、折耗之名,科取数倍,奸弊百端。乞尽停采买,减诸不急务,则国赋有常,民无科扰。
其二事言汰冗员,任风宪,言者多及之,不具载。
宣德八年,命吏部择外官有文学者六十八人试之,得友谅及进士胡端祯等七人,悉令办事六科。居二年,皆授给事中,惟友谅未授官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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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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