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光,男,汉族,1971年12月生,辽宁
盖州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
人物履历
1989.09--1993.09
沈阳农业大学农业工程学院农机化专业学习
1993.09--1996.07 沈阳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07--2001.09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干部(其间:1998.09-2001.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01-2000.06荷兰TILBURG大学访问学者)
2001.09--2003.12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干部,挂职任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2002.06兼)
2003.12--2005.12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干部,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02),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5.12--2006.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01--2008.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05--2008.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自治区农垦工委委员,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08-2008.08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08.08--200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10--2009.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9.02--2009.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梧州市副市长
2009.03--201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常委、副市长(2006.08-2009.11中国社科院应用经济学科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3.01--201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02),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15.11兼)、党工委书记(2015.10兼)(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一班第39期学习)
2017.12--201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持常务工作的副部长(正厅长级)
2018.11--2021.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持常务工作的副部长(正厅长级),自治区电影局局长(兼)(其间: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一班第47期学习)
2021.03--2021.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副书记,南宁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中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工委书记(兼)
2021.04--202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副书记,南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中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工委书记(兼),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南宁学院名誉董事长
2021.11--2021.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南宁市市长
2021.12--202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3.03-- 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3年5月终止),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3年3月,中央批准:孙大光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