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
法律概念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基本含义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具体解释
《史记·赵世家》:“于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召而匿之宫中。”《后汉书·郑均传》:“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周立波山乡巨变》上二:“邓秀梅听人说过,李月辉从十三岁起,就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
收养规定
国内收养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具体条件请参考《收养法
国外孤儿收养规定
美国:收养政策细化美国相关的移民法律规定:如果孤儿系国外儿童,申请收养者必须证明已经结婚的申请人和配偶,或尚未结婚的申请人本人在收养手续办理前或办理过程中,亲身见过孤儿,可以确保申请人不会在收养后悔约,从而提高办理收养手续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双方见面,彼此有了直观的认识。在这一前提下收养,申请人的心理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从而确保申请人在今后的日子里,兑现自己的收养承诺。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
孤儿援助现状
国内孤儿主要在西藏、青海、甘肃等地相对较多,每个省市不同程度的存在,在西藏、青海等有一些民间孤儿院,大部分没有民政部门审批,但是一直在从事孤儿慈善事业。随互联网的发展,来自社会各界的援助和关爱越来越多。国内较早出现孤儿援助机构是1993年启动的慈爱孤儿援助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7 22:57
目录
概述
基本含义
具体解释
收养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