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Preschool Education)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教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位。
发展历程
1902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张百熙草拟的《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但并未实施。
1903年,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由官方举办的学前社会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1904年改名为武昌蒙养院)。同年,北京的京师第一蒙养院成立。
1904年,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合订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其中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前教育的法规。它将公共幼儿教育的机构定名为蒙养院,保育教导3~7岁的儿童,确定了蒙养院制度。
1907年,福建、上海相继设立公立蒙养院。1911年湖北女子师范学校也创办附属蒙养院。随后北京、湖南、江苏等地的蒙养院也相继创办。
1912年,蔡元培担任临时政府教育部的第一任总长,在他的主持下制定并公布了“壬子癸丑(1912-1913)学制”,将蒙养院改称蒙养园,收未满6岁的儿童。
1922年,南京临时政府又制定并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将蒙养园改称幼稚园,规定收受6岁以下的儿童,幼稚园正式列入学制系统。
新学制颁布后不久,江西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及江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分别设立幼稚园。
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幼教实验中心,即私立南京鼓楼幼稚园(现为南京鼓楼幼儿园)。
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乡村师范学校晓庄学校,并创办中国第一个乡村幼稚园——燕子矶幼稚园
193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
1940年,陈鹤琴在江西泰和创办了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这是中国第一个公立的幼稚师范。
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出现了一批适应当时情况的托幼机构或组织,如边区儿童保育院和托儿所,其宗旨是为革命战争和生产建设服务,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
1951年10月1日,国家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学制。新学制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为幼儿园。从此,自1922年“壬戌学制”定名,沿用了30年的“幼稚园”改称为“幼儿园”。
受苏联影响,1952年颁布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规定幼儿园的课程包括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图画手工六科,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幼儿园分科课程的格局。
改革开放后,学前教育形成了三种局面: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投资,共同举办。幼儿教育的格局(在这个格局中以教育部门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形成了政府办园、集体办园和个体办园相结合的办园体制;形成了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并存的局面。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幼儿教育(专业代码:040102)更改为学前教育(专业代码:040102)。
2012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9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代码由040102更改为040106。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学前教育信息保持不变。
2021年,全国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本专科高校有1095所,毕业生达到26.5万人,分别比2011年增加591所、23.1万人,分别增长1.2倍、6.7倍,为持续补充幼儿园师资提供了有力支撑。
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中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总学分为140~160学分。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守法、诚信、友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1、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系统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具有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具有创新创业意识。
3、形成学前教育所需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多学科融合型人才。
4、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较为熟练地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
5、熟悉中国各级各类教育政策和法规。
6、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7、具有国际视野,基本掌握1门外语,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外文资料,初步运用外语进行交流。
掌握人的心理活动和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与基本方法,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学前教育价值
1、提升教育与职业的适应性
2、促进资源共享与协同合作
3、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理论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三类课程组成。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大学公共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为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为学前教育的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
各高校应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各高校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知识单元开设选修科目,并推动教师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课程结构应覆盖专业知识体系的主要知识单元、知识点。选修课程的范围和数量应提出明确要求,以保证课程的可选择性。有条件的高校可开展中国国内(外)学生交流、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或双语教学。
在总学分中,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
理论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旨在提升学生的基本知识素养、科学与人文素养、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等。
各高校可根据学前教育的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的方向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核心知识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学、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中国学前教育史、外国学前教育史等。
实践教学
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
教育见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有关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工作的观摩和学习。
教育实训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模拟实践中或模拟实验平台上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的技能训练。
教育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实践活动。
教育考察是学生对特定教育区域或教育机构现状的实地勘察。
教育调查是学生对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具体问题的实地调研。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教学环节纳入创新创业方面的实践训练。
学前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采取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结合教育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规范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各高校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主题明确、资料翔实、方法科学、论据充分、推证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行文流畅、符合学术伦理。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研究、写作、答辩进行全程指导,强化对选题、研究方法和写作规范的指导。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生师比一般应不高于18:1。
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和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应涵盖课程体系中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低于总数的2/3。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
应有一定数量来自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的兼职教师。重点院校可略高于此标准。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具有对学生发展提供必要指导的素养。
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不断革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具有对学生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
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国际视野以及较为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清晰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努力探索前沿学术问题。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评价,在教学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精心设计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自我评价;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学相长;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研究,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包容差异,因材施教,关注个体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高校应完善学前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究机制,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各高校须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
各高校应建立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指导制度、教师教学发展制度等,完善教师发展机制。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专业特点,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专业的教师需求,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教师发展规划,系统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不同阶段需求,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各高校应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的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帮助教师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改善教学效果提供努力方向,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各高校应加快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设备资源
各高校应为学前教育教学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教学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一般不小于1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5000元;生均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进图书量不少于4册。
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10台,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不少于7个。
重点院校可略高于此标准。
各高校应为学前教育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检索工具,为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服务。
各高校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
各高校应向学生推荐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鼓励教师使用高水平教材。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各高校应积极建设课程网站,提供较为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
各高校须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条件。各高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建设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各高校应与科研院所、中小学校、教育行政机构等加强合作,建设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教学见习、实习基地,保障见习和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高校应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6个月。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投入应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少于1200元,并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新增专业教学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30%,正常教学运行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25%。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以教育学类教学质量标准为基础,结合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建立以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专业师资、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等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目标体系。逐渐增加以质量监控为目标的毕业生质量跟踪机制、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等外部反馈机制。
各高校应围绕质量管理目标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实施规范,建立督导、评教制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培养模式
此类模式突出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科属性,将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学科的一部分,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学类专业为同一层次,因而,在人才培养上,习惯将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放在大教育学背景下来培养,主要体现为:该专业学生与其他教育学类专业一样,共同接受基础性的教育学科理论教育后,再系统地学习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理论课程,并接受学前教育专业的特殊实践训练。这种模式在强调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兼顾了学前教育专业的特殊专业性,体现了“厚普通教育学科基础、深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的特点。西南大学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
此类模式突出了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属性,将学前教育视为与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等学科教育一样的专业教育,因而,在人才培养上,习惯将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分为学前专业教育和教师教育两部分。具体做法是,在普通的学前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课程之外附加一个教师教育课程,一般包括2个必修学分、8个选修学分和12个实践学分。该模式体现了“宽教师教育、精学前教育”的特点。首都师范大学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
此类模式突出了课程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价值。此处的平台特指平台课程,模块特指模块课程。其中,平台课程是指学校、院(系)、专业三个不同平台所开设的课程,而模块课程是指某一平台上相关联的课程体系。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性地学习这三个平台上的不同模块课程。该模式淡化了传统培养模式的人才培养方面的狭隘专业观念,强调了课程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特殊意义。西北师范大学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
这里的“校”特指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学校,“园”特指各类幼儿园。“‘校’‘园’合作”模式亦称“工学交替”模式,是指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和幼儿园签订人才合作培养协议,幼儿园向学校提出订单式人才培养需求,学校在相关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上以幼儿园的需求为依据。一般来说,学校采用“2+1”方式培养人才。其中,学生两年时间在校学习理论,最后一年在幼儿园实地学习。该模式突出了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定向性。不少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职院校采用这种模式。
发展前景
考研方向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既可以报考教育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以报考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就业方向
该专业就业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较为均衡。就业行业主要分布在教育、媒体、心理咨询等领域。就业单位主要有省市幼儿园、早教中心等。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093.0万人。
开设院校
(资料来源:阳光高考;摘录时间:2021年6月13日 )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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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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