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多晶硅和相关化工产品,生产规模为1500吨/年。公司现有员工近40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12人,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21人,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270人。
公司发展
公司生产工艺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先进工艺,在引进国外多晶硅生产先进设备的同时,引进了相应的生产技术工艺包,可实现电耗低、氢气消耗量小、单台还原炉产量高、运行成本低等设计目标,同时实现了全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工艺具备了节能、降耗、能回收大量副产物以及大量副产热能等配套工艺的特点。在整个生产系统中,实现了自身物料循环即平衡、能量回收利用的闭路系统。公司引进了美国CDI干法回收技术,引进了德国氢化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工艺包,使产能和品质得到了提升,并可实现污水废料的零排放。
公司多晶硅生产系统包括三氯氢硅合成、精馏提纯、还原、氢化和干法回收等五大系统,是目前国内工艺流程最完整的一条电子级生产线。
申请破产
由于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生产成本严重倒挂,资不抵债,生产经营无法持续,江苏阳光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破产清算。而受宁夏阳光影响,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为亏损。
江苏阳光表示,光伏行业市场形势持续低迷,宁夏阳光多晶硅生产成本严重倒挂,生产经营无法持续下去。宁夏阳光已于2012年8月下旬正式停产检修,且鉴于当前的多晶硅市场状况,亏损局面将长期存在。
宁夏阳光硅业成立于2006年7月,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和销售。江苏阳光出资2.3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账面资产总额13.99亿元,负债总额14.45亿元,净资产-4616万元;2012年1~12月份亏损约2.5亿元,宁夏阳光硅业目前已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江苏阳光董秘徐伟明介绍,公司今年遭遇上市以来首次亏损,主要归因于多晶硅亏损及宁夏阳光所欠公司债务。
目前根据法院的受理,已裁定宁夏阳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判断标准。宁夏阳光所欠江苏阳光借款12.7亿元预计无法偿还,江苏阳光将对此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从而对公司2012年利润造成重大亏损。 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石嘴山市中级法院3月18日作出裁定,宣告宁夏阳光硅业破产。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2 03:49
目录
概述
公司发展
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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