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
安全信息的标志,由
图形符号、
安全色、
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定义
安全标志的分类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四类,还有补充标志。
(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
禁止标志的
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其中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图形符号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我国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40个,如:禁放
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禁带火种、禁止启机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等。
(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
正三角形、黑色符号和黄色背景。
我国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9个,如: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
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
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
电离辐射、当心
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
(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必须遵守。
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蓝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
指令标志共有16个,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
安全带、必须戴
防护眼镜、必须戴
防毒面具、必须戴
护耳器、必须戴
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服等。
(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绿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及文字。
提示标志共有8个,如紧急出口、避险处、
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
医疗站。
(5)补充标志
补充标志分为横写和竖写两种。横写的为长方形,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竖写的写在
标志杆上部。
补充标志的颜色:竖写的,均为
白底黑字,横写的,用于禁止标志的用红底
白字,用于警告标志的用白底黑字,用带指令标志的用蓝底白字。
常用标志
禁止吸烟 ISO 3864:1984 No b.1.1禁止烟火 ISO 3864:1984 No b.2.2
禁止用水灭火 lSO 3864:1984 No b.1.4
注意安全 ISO 3864∶1984 No B.3.1
当心火灾 ISO 3864∶1984 No B.3.2
本标志实施时间1996年10月1日。
分类
安全标志的设置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
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
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
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
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
后下地排列。
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
(1) 防止
危害性事故的发生。首先要考虑:所有标志的安装位置都不可存在对人的危害。
(2) 可视性,标志安装位置的选择很重要,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对所有的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安装高度。通常标志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是适当的。
(4)危险和
警告标志。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置在
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及注意到此危险时有充足的时间,这一距离随不同情况而变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
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
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
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
(5)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例如门、因为物体位置的任何变化都会造成对标志观察变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3、安全标志的使用
(1)
危险标志 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表明存在危险。
(2)
禁止标志 用符号或文字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种行为。
(3) 警告标志 通过符号或文字来指示危险,表示必须小心行事,或用来描述危险属性。
(4) 安全
指示标志 用来指示
安全设施和
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
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
(5)
消防标志 用于指明
消防设施和
火灾报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
(6) 方向标志 用于指明正常和
紧急出口,火灾逃逸和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及卫生间的方向。
(7)
交通标志 用于向工作人员表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指示和警告。
(8) 信息标志 用于指示出特殊属性的信息,如停车场,仓库或
电话间等。
(9) 强制性行动标志 用于表示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
预防措施。例如,穿戴
防护鞋,
安全帽,眼罩等。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应对其
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
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
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另外要经常性地向工作人员宣传安全标志使用的规程,特别是那些须要遵守预防措施的人员,当建议设立一个新标志或变更现存标志的位置时,应提前通告员工,并且解释其设置或变更的原因,从而使员工心中有数,只有综合考虑了这些问题,设置的安全标志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安全警示的作用。
标志修订
据
国家标准委发布消息,修订的
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国家标准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改后标准将
消防安全标志分为
火灾报警装置标志、紧急疏散逃生标志、灭火设备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方向
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等6类,共有 25个常见标志和2个方向辅助标志。
同时,修改后标准增加了
消防电话、
推车式
灭火器、
消防炮等3种标志。并将原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出口、
消防梯、
消防水带、当心火灾-易燃物质、当心火灾—
氧化物和当心爆炸—
爆炸性物质”等6种标志的名称,分别修改为“
安全出口、
逃生梯、
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和当心
爆炸物”。
此外,修改后标准还对消防按钮、安全出口、滑动开门、禁止堵塞、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禁止用水灭火、方向辅助标志等12种标志细节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