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巢湖市公司始建于1952年,承担着全市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生产加工用盐的供应任务。
巢湖市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与市盐业公司为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2004年7月,整体上划到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实行垂直管理。
公司多次被巢湖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商贸企业”、“贡献(纳税)先进企业”荣誉称号。自2003年以来,在全省盐业系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优秀(先进)单位。2008年底,全市盐业系统在职职工386人;总资产5310万元,净资产3312万元。2008年销售总额5037万元,实现增加值2400万元,利税总额734万元,其中实现利润302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达7.8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8.53。
巢湖市盐业公司经理、巢湖市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鸿,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