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1915年9月出生在山东省莱阳县,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次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先后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校部政治指导员,丹东市委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他任曾中共辽宁省委委员、省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经济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宋光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1937年,在陕北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任抗大一分校特派员、校部政治指导员。1942年,任山东军区锄奸保卫部副科长。1945年,任东满军区直属支队政治部主任、凤城卫戍区司令员。
宋光逝世后,
胡锦涛、
李长春、
李铁映、
罗干、
曾庆红、
宋任穷、
肖扬、
韩杼滨、
任建新、
罗豪才和
郑天翔等以不同方式对宋光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