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府,为宗正之官衙名。宗正为古代中国
秦至
东晋朝廷掌管皇帝亲族或
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之官。秦置,掌皇室亲属。
西汉沿置,为
九卿之一。
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称
宗伯。
新莽时并入
秩宗。
东汉时复称宗正。其职务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别他们的嫡庶身份或与皇帝在血缘上的亲疏关系,每年排除
同姓诸侯王世谱。按汉代
八议制的规定,宗室亲贵有罪要
先请,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报皇帝,而后便可得到从轻处置。同姓王犯法,宗正也可参与审理,如西汉时
衡山王、
江都王等有罪,皇帝曾派宗正协同其他官吏承办这些案件。宗正秩为二千石,有丞。宗正及有丞皆由皇族担任。
宗正属官有
都司空令、丞,
内官长、丞。都司空为狱官,还负责关押服苦役的犯人,也常拘系宗族或外戚有罪者。
魏晋设宗正,
东晋省并于
太常,
南朝宋、
齐亦不设,
明、
清改称宗人令或宗令。历代职权大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