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民政局,是定陶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机关党务、政务及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调研、信访、档案、会务、保卫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优抚股
1、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
2、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3、负责复退军人等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审核呈报工作;
4、审核呈报区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呈报工作;
6、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
三、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1、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2、指导全区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救灾股
1、拟订全区救灾工作政策;
2、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3、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4、承办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
5、储备救灾物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6、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助;
7、组织和指导全区救灾捐赠;
8、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五、福利股
2、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3、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监管工作。
4、负责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六、社会事务股
1、负责全区殡葬改革。
2、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的审核、申报工作。
3、收养登记。
4、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基层政权股
1、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意见、建议;
2、拟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1、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调查、审批。
2、负责全区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调查、审批。
九、移风易俗稽查大队
1、红白事大操大办的查处。
2、殡改违法现象查处。
十、地名管理办公室
1、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2、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3、组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
4、承办区际及临区地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5、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区街道的命名、更名,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本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1、电脑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与宣传。
2、维护、维修彩票投注机。
3、发行与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
十二、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年度检查和管理。
2、查处民间非法组织
十三、烈士陵园
1、烈士褒扬。
2、纪念设施的维修和管理。
3、烈士事迹的编纂和整理。
4、陵园园区绿化美化。
十四、婚姻登记处
1、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手续。
2、《婚姻法》的宣传。
十五、殡仪馆
区内殡仪服务。
十六、救助站
做好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
十七、计财中心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各乡镇民政事业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军休所
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