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比例法是以各种
成本计算对象或同一成本计算对象的
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的实际材料 (工时)
消耗量与定额材料 (工时) 消耗量的比例为标准,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之间或同一成本计算对象的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之间分配
生产费用的一种方法。通常,原材料费用采用材料
消耗量定额比例,
工资费用及
管理费用采用工时消耗量定额比例进行分配。
定额比例法是产品的
生产费用按照
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
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方法 。其中,原材料费用按照原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原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工资和
福利费、
制造费用等各项
加工费,可以按
定额工时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
这种分配方法适用于定额管理基础较好,各项
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1、“
消耗量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消耗量+本月实际消耗量)/(完工产品定额消耗量+月末在产品定额消耗量)”
以定额资料为标准,将应由产品负担的费用按照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
定额消耗量或
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划分。它适用于各项
消耗定额比较健全、稳定,定额管理基础比较好的,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采用定额比例划分完工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时,
实际成本的
分配率,可以根据月初在产品和本月投产产品的定额资料计算,也可以根据本月完工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资料计算。不论按哪种定额为标准进行划分,都必须分别
成本项目进行”。
直接材料成本可以按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进行划分。
直接人工和间接
制造费用可以按照工时和定额消耗量(即
定额工时)进行划分。
(2)分配额公式:完工产品某项目实际成本=该项目费用分配率×完工产品该项目
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 月末在产品某项实际成本=该项目费用分配率×月末在产品该项目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
定额比例法分配费用与在产品按
定额成本计价的区别在于,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其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全部由完工产品
成本负担;而采用定额比例法分配的情况下,产品实际成本脱离定额成本的差异,则按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的
比例分摊。因此,按定额比例法划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
总成本,它可以减少由于月初、月末在产品数量波动对完工产品成本
准确性的影响。
”假定某企业生产的丙产品月初在产品的直接
材料费用为5500元,
直接工资4500元,制造费用6000元;本月 费用为:直接 材料18500元,直接工资16300元,制造费用26500元;完工产品的定额原材料费用为 16000元,定额工时为11000小时。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材料费为4000元,定额工时为2000小时“。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
直接材料费用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其他各项费用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分配计算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