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专区,是于1949年-1958年设立的南昌行政区。在江西省西北部。
1949年置,专署驻
南昌市。辖
南昌、
新建、
进贤、
丰城、新淦、清江、
高安、
奉新、
靖安、
安义10县。
1957年,新喻县改称
新余县。
1958年,专署由南昌市迁驻宜春县(今
宜春市袁州区),并改名宜春专区;将南昌、新建2县划归南昌市;进贤县划归
抚州专区。宜春专区辖14县。
1960年,撤销新余县,改设新余市,由省直辖;撤销萍乡县,改设萍乡市,属宜春专区;原属抚州专区的进贤县划入宜春专区。辖1市、13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