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盐业管理局暨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宝丰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
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
自2006年新班子上任以来,宝丰分局食盐购销计划完成率年年都在100%以上。经地控中心现场监测,宝丰分局食盐市场覆盖率为100%,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以上,高出全国5个百分点。连续4年荣获省、市“盐政管理优秀单位”、“食盐专营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8年以来,一举成为省、市盐业系统食盐网络建设的一面旗帜。
一、贯彻执行国家《
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