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监察局
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宣威市监察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地址
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市政府院内,与宣威市纪委合署办公)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市纪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及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会务,起草市纪委有关文件、文稿;负责文件、档案、行政事务、财产、财务的管理和对外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本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教育,掌握面上情况、提供信息,督促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和重要工作措施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事宜,做好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信访室(含举报中心、投诉中心)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举报及投诉事项;受理涉及党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并核查部分信访案件。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市管干部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四)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市纪委、监察局查处的违纪案件;审核各乡(镇)、市管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做好对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复议工作,承担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五)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决定、命令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参与全市性的专项执纪、执法监察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好执纪执法监察工作。
(六)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承担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市管单位乡科级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督促工作,搞好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管理;组织、参与党风廉政巡视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市直单位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七)调查研究室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参与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对全市纪检监察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纠风室(加挂市政府纠风办牌子)
负责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调查、监督,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综合分析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提出整治措施和对策;承担市政府纠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宣传教育室(加挂市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牌子)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相关部门对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承担新闻舆论监督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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