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言信托
委托人宣布自己为受托人的一种特殊信托形式
宣言信托是指委托人宣布自己为受托人的一种特殊信托形式,委托人身份具有双重性。
定义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宣言信托的态度并不相同:前者较为宽容,后者较为保守。宣言信托的立法认可不仅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而且还具有制度上的优势,我国信托法应对宣言信托明确予以认可。鉴于宣言信托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信托形式,未来宣言信托制度构建应注意在信托受益人委托人之债权人保护方面建立一套特殊的利得财富规则。
特殊性
同一般信托相比,宣言信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现在:
1、委托人同时作为受托人而存在,因而事实上只有委托人与受益人两方当事人。
2、委托人身份具有双重性,既是委托人又是受托人。
3、宣言信托的设立属单方法律行为,无须要约和承诺等环节,只需委托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
4、因委托人本身就是受托人,设立宣言信托无须进行财产转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9 21:36
目录
概述
定义
特殊性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