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无资料证明无心脏病者只要出现VEB不论频度如何均有预后意义。然而,主动脉狭窄、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大于2天)并发的VEB有预后意义。预后取决于VEB出现的频度:心肌梗死后VEB每小时超过10次则预后较差;对其他心脏病,这个频度作为界限可能也是合适的。尽管如此,现尚无研究结果证明抑制VEB确有好处。在心肌梗死后的存活者中,服用抗
心律失常药物(特别是Ic类药物氟卡尼)者的死亡率比服用安慰剂者为高。
急性心肌梗死后有频发VEB的高危病人,用β-阻滞剂或采取改善冠脉疾患的措施如
血管成形术、冠脉旁路术可改善预后,而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则不然。急性期心肌梗死并发的某些类型的VEB曾被看作是VF的先兆。但R-on-T的VEB几乎都发生于心肌梗死的头6小时内,它们是暂时性的,与VF并无机制上的联系和无预告VF的价值。因而心肌梗死早期选择性地治疗VEB并无理论依据,且可增加
心动过缓的危险。 VEB病人有焦虑、应激、饮酒,摄入咖啡因(可乐饮料、咖啡、茶和感冒药品)等诱发因素者,只要避免上述因素,进行安慰解释,即可取得效果。只在症状较重,难以忍受时,才考虑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但要强调安全性。除非有禁忌证,凡有需要治疗者均可试用β-阻滞剂。24小时动态ECG记录证实心率与VEB是正相关者,预示病人可以从β-阻滞剂获益,但并不足以排除试用其他药物,其次可选用慢心律和
双异丙吡胺。妥克律、奎尼丁、普鲁卡因酰胺和乙胺碘呋酮等长期应用有明显毒性,通常不适用于治疗VEB。氟卡尼抑制VEB有很好疗效,但在治疗心肌梗死后的VEB病人(通常是无症状的)反使存活率减低。该药对治疗有症状的VEB的地位尚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