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
宿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办公地址位于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
机构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
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
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
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以及省加快皖北发展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市
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武戈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李光超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政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王健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仝世军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赵志柱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王淑和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副局长):李明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邓东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能源办主任:李望涛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书仁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长:高群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刘利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张爱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总经济师:张擎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安徽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31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
2021年5月,被评为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