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浙西李判官
唐朝诗人杜牧所作的七言律诗
《寄浙西李判官》是唐朝诗人杜牧所作的七言律诗
诗词正文
燕台上客意何如,四五年来渐渐疏。
直道莫抛男子业,遭时还与故人书。
青云满眼应骄我,白发浑头少恨渠。
唯念贤哉崔大让,可怜无事不歌鱼。
作者简介
杜牧(803~853年),唐代诗人。字牧之,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宰相杜佑之孙。太和二年(828年)进士,曾为江西观察使、宣歙观察使沈传师和淮南节度使牛僧孺的幕僚,历任监察御史,黄州、池州、睦州刺史,后入为司勋员外郎,官终中书舍人。以济世之才自负。诗文中多指陈时政之作。写景抒情的小诗,多清丽生动。人谓之小杜,和李商隐合称“小李杜”,以别于李白杜甫。有《樊川文集》二十卷传世。
参考资料
寄浙西李判官.古诗文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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