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737~792),
中国唐代诗人。汉族,
长安(今陕西
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
《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物,衣冠鼎盛,为关中望姓之首。不但贵宦辈出,文学方面亦人才迭见。《
旧唐书》论及
韦氏家族说:“议者云自唐以来,氏族之盛,无逾于韦氏。其孝友词学,承庆、嗣立力量;明于音律,则万里为最;达于礼仪,则叔夏为最;史才博识,以述为最。”这些
韦姓人物,还只说到中、盛唐以前。中庸前期的
韦应物,则可以说是
韦氏家族中作为
诗人成就最大的一位。
从肃宗
广德二年 (764年)起到德宗
贞元七年 (791年),将近三十年间,
韦应物大部分时间在作地方官吏,其中也有短期在
长安故园闲居,或在长安任官。在地方官任上,
韦应物勤于吏职,简政爱民,并时时反躬自责,为自己没有尽到贡任而空费俸禄自愧。“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
愧俸钱。”这是
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写给朋友的诗中一联。一派仁者忧时爱民心肠,感动着后世读者。
沈德潜评论说: “是不负心语。”“不负心语”就是有良心的话。
苏州刺史届满之后,
韦应物没有得到新的任命,他一贫如洗,居然无川资回京候选 (等待朝廷另派他职),寄居于苏州无定寺,不久就客死他乡。其享年约在五十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