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寇昉,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陕西西安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5.07-1993.04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事、书记员
1993.04-1994.06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副科级)
1994.06-1997.08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7.08-2000.05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0.05-2003.05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3.05-2010.01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其间:2006.03-2007.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09-2009.06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0.01-2016.11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正厅长级,其间:2013.09-2014.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5.10-2016.01借调任中央第五巡视组副组长)
2016.11-2017.0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
2017.01-2018.07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
2018.07-2019.0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9.0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共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5 17:28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