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金融
商业性金融服务范畴
小企业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为处于商业性金融服务边界之上的各类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和小企业)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保险、保证、财富管理、财务咨询、资产证券化一揽子金融服务,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自身也获得合理利润的一种经济活动
分类
其中商业性小企业金融主要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来提供;扶持性小企业金融主要由政府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合作提供,客户的还贷能力一般较弱;社会救助性小企业金融应完全由政府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援助,比如处于社会贫困线之下的老人、残疾人和失业者等,他们缺乏承担金融服务成本的经济能力,而且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都比较困难,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直接的资金援助。
2012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16.3万亿元左右,80%表现为资金匮乏。在这其中,95%的企业从未获得银行贷款,75%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未能得到满足。金融作为帮助实体企业的工具,这便是创新金融的意义所在。爱投资通过创新的互联网小微金融模式,广泛联合线下信用担保机构,让投资用户可把闲余资金通过爱投资平台出借给有良好实体经营、能够提供足值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优质企业。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是P2C模式的核心理念,爱投资的本质是一个依靠互联网极高传播覆盖率的金融中介,通过这个轻型的专业信息平台,将资金引流到社会真正需要的地方,实现资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让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商业化边界
理论基础
划定商业化边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范畴。首先需要从“金融服务边界”的推究开始。随着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适应不同层次经济主体需求的新型金融服务不断被开发出来,高端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按照市场的一般竞争逻辑,在有限参与者之内,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大家会逐步开拓低端的金融市场,不断向下拓展金融服务的边界。但金融服务不是无边界的,并非所有人群都适合接受金融服务,在选择金融服务对象的时候,存在着一条边界,在边界之下,金融服务不宜介入。界定金融服务边界的意义在于,只有那些能够通过金融手段的使用来规划自己的生活,用资本的力量在时间维度上优化配置自身的资源,平滑风险,进而产生多方面的的效益,有机会实现高于资金使用成本的报酬率,从而积累财富的经济主体才是金融服务真正寻找的对象。
但是,“金融服务边界”仍然不是本书研究的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下限。实践经验证明,这个边界还应该进一步向上延伸,也即是“商业化边界”。通过界定小企业金融商业化边界,就可以将适合商业化开发的小企业客户群体划分出来,而其他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的客户,就不属于商业性金融服务的范畴,而应当划入扶持性和救助性金融服务的范畴。
前提
划分小企业金融商业化边界时,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对于小企业金融服务来讲,商业可持续最重要的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企业具有足够的经济发展能力,也就是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各项投入的成本和费用之后,依然能维持相当的收益水平,以确保后续发展;二是金融机构有科学合理的利率风险定价能力,以确保收益能够覆盖全部的成本。要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这一目的,就必然要采取大规模商业性开发的运作方式,通过集中金融资源和规模化经营,降低单位服务成本,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规模商业化开发符合商业基本逻辑,只要采用这样的理念、机制和运作方式,才能确保小企业金融服务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的目标。
衡量标准
界定小企业商业化金融服务边界的重要前提是商业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求收益能够覆盖风险,也即是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能够完全覆盖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和平均不良成本,同时还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因此,将利率作为小企业商业化金融服务边界的衡量指标是科学合理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小企业必须能够承受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原则所制定的利率价格。只有满足这个条件,金融机构才能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同时获得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经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这个利率价格可能会上下波动,相应的,商业化边界也是动态可调整的,存在着地区差异。
商业性定义
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界定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概念。
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类型。各国一般以资产规模、销售收入或员工人数等指标来划分企业类型。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也即通常所称的微型企业,也属于小企业的范畴。
第二个维度是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利率。为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小企业金融的客户必须能够承受金融机构为覆盖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管理成本、资本成本风险成本,且还能获取合理利润,而索取的最低利率价格。该最低利率价格,实质上就代表商业性金融服务的边界。假定i是金融机构索取的最低利率价格,能够承受i的小企业就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目标客户,这里并没有考虑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及其他政策的小企业。事实上,即使能够承受利率价格i,但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及其他政策的小企业,也不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客户。无法承受i的小企业虽然不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目标客户,但可能获得政府或非盈利组织提供的扶持性或救助性金融支持。
第三个维度是金融服务类型。包括小企业所需的各类金融服务,如存款、贷款结算、保险、保证、财富管理、财务咨询、资产证券化等。
相关政策
2018年6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8 15:53
目录
概述
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