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金融是指
金融机构为处于商业性
金融服务边界之上的各类小企业(包括
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和小企业)提供
存款、
贷款、支付结算、保险、保证、
财富管理、财务咨询、
资产证券化等
一揽子金融服务,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自身也获得合理利润的一种
经济活动。
其中商业性小企业金融主要由
商业性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来提供;扶持性小企业金融主要由政府部门、
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合作提供,客户的还贷能力一般较弱;社会救助性小企业金融应完全由政府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援助,比如处于社会
贫困线之下的老人、残疾人和失业者等,他们缺乏承担金融服务成本的经济能力,而且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都比较困难,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直接的资金援助。
2012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16.3万亿元左右,80%表现为资金匮乏。在这其中,95%的企业从未获得银行贷款,75%的
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未能得到满足。金融作为帮助实体企业的工具,这便是创新金融的意义所在。爱投资通过创新的互联网小微金融模式,广泛联合线下信用担保机构,让投资用户可把闲余资金通过爱投资平台出借给有良好实体经营、能够提供足值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优质企业。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是P2C模式的核心理念,爱投资的本质是一个依靠互联网极高传播覆盖率的金融中介,通过这个轻型的专业信息平台,将资金引流到社会真正需要的地方,实现资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让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划定商业化边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范畴。首先需要从“金融服务边界”的推究开始。随着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适应不同层次
经济主体需求的新型金融服务不断被开发出来,高端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按照市场的一般竞争逻辑,在有限参与者之内,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大家会逐步开拓低端的金融市场,不断向下拓展金融服务的边界。但金融服务不是无边界的,并非所有人群都适合接受金融服务,在选择金融服务对象的时候,存在着一条边界,在边界之下,金融服务不宜介入。界定金融服务边界的意义在于,只有那些能够通过
金融手段的使用来规划自己的生活,用资本的力量在时间维度上优化配置自身的资源,平滑风险,进而产生多方面的的效益,有机会实现高于
资金使用成本的报酬率,从而积累财富的
经济主体才是金融服务真正寻找的对象。
但是,“
金融服务边界”仍然不是本书研究的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下限。实践经验证明,这个边界还应该进一步向上延伸,也即是“商业化边界”。通过界定小企业金融商业化边界,就可以将适合商业化开发的小企业客户群体划分出来,而其他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或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的客户,就不属于商业性
金融服务的范畴,而应当划入扶持性和救助性金融服务的范畴。
划分小企业金融商业化边界时,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对于小企业
金融服务来讲,商业可持续最重要的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企业具有足够的经济发展能力,也就是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各项投入的成本和费用之后,依然能维持相当的
收益水平,以确保后续发展;二是
金融机构有科学合理的
利率风险定价能力,以确保收益能够覆盖全部的成本。要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这一目的,就必然要采取大规模商业性开发的运作方式,通过集中
金融资源和规模化经营,降低单位服务成本,产生
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小企业
金融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规模商业化开发符合商业基本逻辑,只要采用这样的理念、机制和运作方式,才能确保小企业
金融服务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的目标。
界定小企业商业化
金融服务边界的重要前提是商业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求收益能够覆盖风险,也即是
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能够完全覆盖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和平均不良成本,同时还有合理的
利润空间。因此,将利率作为小企业商业化
金融服务边界的衡量指标是科学合理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小企业必须能够承受
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原则所制定的利率价格。只有满足这个条件,
金融机构才能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同时获得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
经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这个利率价格可能会上下波动,相应的,商业化边界也是动态可调整的,存在着地区差异。
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类型。各国一般以资产规模、销售收入或员工人数等指标来划分企业类型。未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也即通常所称的微型企业,也属于小企业的范畴。
第二个维度是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利率。为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小企业金融的客户必须能够承受
金融机构为覆盖
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管理成本、
资本成本、
风险成本,且还能获取合理利润,而索取的最低利率价格。该最低利率价格,实质上就代表商业性
金融服务的边界。假定i是
金融机构索取的最低利率价格,能够承受i的小企业就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目标客户,这里并没有考虑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及其他政策的小企业。事实上,即使能够承受利率价格i,但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及其他政策的小企业,也不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客户。无法承受i的小企业虽然不是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目标客户,但可能获得政府或非盈利组织提供的扶持性或救助性金融支持。
2018年6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