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治理
水利工程名词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根据小流域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中心,以提高生态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基本农田优化结构和高效利用及植被建设为重点,建立具有水土保持兼高效生态经济功能的半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
简介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根据小流域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中心,以提高生态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基本农田优化结构和高效利用及植被建设为重点,建立具有水土保持兼高效生态经济功能的半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
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国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副各业用地,布置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做到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形成综合的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小流域水土资源的目的。在中国,进行综合治理的小流域面积一般规定在30k㎡以下,最大不超过50k㎡。
中国山区农民为了利用沟道进行农林业生产,很早以前就开始闸沟垫地、打坝淤地,对小流域实行坡沟兼治、综合治理。1949年以后,中国在水土保持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大规模的流域治理工作。截至1986年,全国治理的重点小流域有3400个。凡是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小流域,均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控制了水土流失,发展了农、林、牧等生产事业,增加了收入。
各国经验
世界上开展小流域治理较早的国家有欧洲阿尔卑斯山区的奥地利、法国、意大利、南斯拉夫、瑞士等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奥地利早在15世纪就开始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当地称为荒溪治理。1882年维也纳农业大学林学系设立了荒溪治理专业,培训人才。1884年6月奥地利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法律——《荒溪治理法》。法国、意大利、瑞士、德国等国,吸取了奥地利的经验,自19世纪以来,也大力开展了荒溪治理工作。日本在17世纪开始设置机构进行荒溪治理,当地叫防沙工程。美国于1933年成立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小流域治理工作。原联邦德国在1973~1982年的十年间,政府投资治理了250个小流域(荒溪)。伊朗、土耳其、朝鲜、罗马尼亚、印度等国均成立了专门的小流域治理机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新西兰、委内瑞拉牙买加、印度尼西亚等国政府采用资助的办法鼓励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联合国粮农组织欧洲林业委员会山区流域治理工作组从1950~1984年先后在奥地利、瑞士、南斯拉夫等国举行了13次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小流域治理经验。
综合治理
治理规划
在详细调查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流域内每一个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及水土保持技术措施,通过多种规划方案对比,选择优化方案。
治理原则
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多层次优化利用资源,综合规划,统一治理,优化配置,全面发展。
①根据小流域内水土资源现状及社会经济条件,正确地确定生产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农、林、牧用地的位置和比例,积极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促进陡坡退耕,为扩大造林种草面积创造条件;
②水土保持工作要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
③在布置治理措施时,使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及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治坡措施与治沟措施相结合,在地少人多的地区,林草措施面积比例可以小些;
④在实施顺序上,一般先坡面后沟道、先支、毛沟后干沟,先上中游后下游;
⑤讲求实效,注意提高粮食产量与经济收入,注意解决饲料、肥料和人畜饮水问题。
治理经验
中国小流域综合治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20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实践,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经验,即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对每条小流域进行规划设计、审查、施工、检查、验收。一条小流域的治理一般要5年时间,逐年成批地开展治理,就形成了对整个江河水土流失的治理。一条大流域可以划分为成百上千、乃至上万条小流域实施治理。
技术措施
主要措施
主要有:
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也叫水土保持耕作法;
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即水土保持造林措施及种草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在山坡水土保持工程中有梯田、坡面蓄水工程(水窖、涝池)、山坡截流沟等,在山沟治理工程中有谷坊拦沙坝、沟道蓄水工程及山洪泥石流排导工程等。
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是山丘区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的根本途径。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把小流域治理与流域水土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利用结合起来,按流域成立了管理机构,加快治理速度,提高治理效果。
措施体系
1.综合分析是指对治理小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组成要素做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要着重分析生态系统中水、土、气、生(动植物区系)等要素的现状以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时空分布。社会经济系统要着重调查分析人口(数茸、质量)、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资金、科技水平等。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人口承载力。在一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实在难以解决的地区,要采取“生态移民”措施。
2.综合规划是指以小流域土地资源为重点的再生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规划。规划是小流域治理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上,它使农、林、牧各业生产用地比例和产业结构有一个科学而合理的优化方案,使小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在微观上。具体安排各种治理措施于适宜的地方,制定详细的治理实施计划,指导小流域的治理与开发。17前,在黄土高原采用的规划方法有:经验规划法、线性规划法、多目标规划法非线性规划法。上述4种规划方法的规划手段虽有不同,但是其规划程序和步骤是人致相同的。20世纪80年代,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结合黄土高原水土保持规划提出的。小流域土地资源信息库在水土保持规划中的应用”方法,仍然是各种规划方法的基础。因为,缺少准确的、落实到地块的小流域土地资源信息,就不可能编制出合理的规划方案,也不可能对生态经济系统实现可持续经营。保证综合规划的实施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任务。
3.综合治理是指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在各个地块上配置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及农业技术措施,形成综合防治体系。
(1)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可以使小流域的治理与开发融为一体。在小流域中,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经济防护林体系,是实现流域可持续治理与开发的根本措施。在小流域中建立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一可发挥林木特有的生态屏障功能,二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林产品,提高经济效益。黄土高原小流域治理中的防护林体系主要包括分水岭防护林、护坡林、护埂林(地埂造林)、侵蚀沟道防护林、护岸护滩林、山地果园及经济林等。应根据区域自然历史条件和防灾、生态、经济建设的需要,将多用途的各个林种结合在一起,并布设在各自适宜的地域,形成一个多林种、多树种、高效益的防护整体。
(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小流域治理与开发的基础,能为林草措施及农业生产创造条件,是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并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经济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治理措施。
(3)水土保持农业措施。在水土流失的农田中,采用改变小地形,增加植被覆盖度、地而覆盖和土壤抗蚀力等方法,达到保水、保土、保肥、改良土壤、提高产量等目的的措施称为水土保持农业措施。以改变小地形为主的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有沟垄耕作、等高耕作、坑田耕作等。以增加农地覆盖为目的的措施有暨茬,月秸秆、地膜或沙卵石镱盖田面等。可防止土壤水分蒸发,增加降水入渗。增加土壤抗蚀力的措施有免耕、少耕、改良土壤理化性质等。随着水土流失治理与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结合,在一些小流域治理中已建成了以生态农业原理为基础,以高效、优质、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农林复合型、林牧复合型或农林牧复合型的复合生态经济系统。
综合开发利用是指在全面分析当地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针对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特征及市场经济特点,确定增加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产业,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加速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
综合效益凡采用了以上所述综合措施,冶理开发取得了很大进展的小流域,均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提高了小流域的可持续经营程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7 18:02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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