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哈市关于粮食国内贸易及国家经济合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二)承担粮食监督预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提出收购,储存,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
(三)负责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指导粮食产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粮食产业化经营;拟定全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拟定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七) 负责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城市间粮食产销合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和考勤工作;承担本单位的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审核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承担信息收集、保密、安全、信访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
2.投资服务股。承担全市利用外来投资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和对外信息发布;负责投资项目前期洽谈、协议签署等服务工作;组织、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建立投资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工作。
3.招商考评办公室。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分解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考核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全市招商引资网络信息平台及综合
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商引资秩序,建立企业服务评议制度,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活动;配合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清理、整治。
落实经济全球化、对俄经贸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趋势对我市的影响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我市促进贸易类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商贸流通领域项目;对全市
商贸流通业运行分析,负责药品流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等指标统计协调工作;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负责对全市进出口企业宏观指导和服务;对境外来料加工项目进行属地监督管理;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域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4.市场流通秩序股。落实上级关于商务行政管理的各项法规和行政规章;落实上级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拍卖、直销、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等行业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5.市场体系建设股(电子商务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商贸服务业及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绿色食品品牌市场推广和营销渠道建设;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与交流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负责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助力农产品上行推广销售、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6.会展事务办公室。负责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境内外展会信息并指导企业参加,落实上级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类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各类展会和大型商贸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