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统计局
尚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尚志市统计局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尚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49号)及《中共尚志市委、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尚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尚发[2010]7号),设立尚志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和社情民意调查等有关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区域统计职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并体系;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贯彻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
(四)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发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规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负责依法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负责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内设3个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文电管理、秘书事物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后勤保障等行政事物、负责财务审批及业务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安排工作。
综合业务股
综合协调全局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提升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对全市GDP数据质量评估;参与全市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
法规股
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名、副局长名、内设机构正副领导职数3名。
地理位置
地址:西大直街187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8 23:43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