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经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于2011年7月19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为1.1亿元,属
国有控股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
公司背景
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文交所”或“公司”)系由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主发起,并经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
国有控股公司。泰山文交所于2011年7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2013年3月,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部际联席会议正式批准保留泰山文交所。至此,泰山文交所在正式开展过份额交易的文交所中首家获得保留,为山东省赢得了一张国家级的文化艺术品交易牌照,该牌照对山东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历程
作为一家创新型企业,泰山文交所虽然很年轻,但是经过的考验和影响是全国性的。至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泰山文交所是全国第二家艺术品份额化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公司治理规范、业务规范在业内非常标准。上市的艺术品分别是黄永玉的巨幅精品“满塘”和吴冠中的油画代表作“漓江新篁”、“凡尔赛一角”,在所有文交所上市作品中首屈一指,体现业务专业实干的企业理念。
第二阶段为2012年3月到2013年3月的清理整顿期。国务院的38号文和37号文的陆续发布,拉开了全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序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泰山文交所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及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开展并率先完成份额产品的清偿工作,处置结果得到投资人和部际联席会议的认可,于2013年3月18日,在曾经开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全国文交所中,泰山文交所率先得到部际联席会议的保留。这个阶段充分体现泰山文交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业务的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三阶段为2013年三月至今。泰山文交所根据国务院38号文和37号文指导思想,按照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监管要求,明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打造具有公信力的交易平台,积极创新文化艺术品交易模式。
创新业务
1、艺术品鉴定、评估、咨询业务。泰山文交所依托权威的艺术品专家团队和经营能力,提供艺术品鉴定、评估等咨询投顾服务。
2、
艺术品信托咨询服务。泰山文交所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专业、高效、便捷、全方位、系统化的艺术金融服务。
3.艺术品的仓储保管服务。泰山文交所根据
艺术品信托和艺术品实物的特点,面向社会推出了艺术品的仓储保管的业务,同时提供艺术品代为保险的服务。通过各类辅助的配套服务,挖掘深度的产品附加值。
4.文化艺术品现货交易服务。泰山文交所作为中介服务平台,吸聚艺术品现货的上下游资源,符合公司条件机构的优质文化艺术品在公司平台上发售给会员并提供二级市场交易服务,交易品种现为版画,规划中的品种包括国画、钧瓷、普洱茶票等。
5.文化艺术品资产收益权交易服务。符合公司条件的机构将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优质文化艺术品权益创设为资产收益权产品并发售给会员,同时提供高效便捷的二级市场交易服务。产品结构采用多级信用增级机制,泰山文交所引进各类专业机构诸如拍卖公司、画廊、产品相关领域专业运营机构、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银行等合力形成第三方中介库,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资产收益权产品的运营监管和资金监管,形成完整清晰的风险控制机制,并在整个产品存续期间做好充分、公开的信息披露,提供优质资产配置选择。
业务品质
泰山文交所采用多层次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通过透明的规则制度保障全业务流程的公正、公平。交易采用便捷的网上开户,灵活的网上点选成交的方式。通过结算银行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以及便捷支付。泰山文交所接受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
理念及规划
泰山文交所一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依据国家政策,进行一系列的文化艺术品创新业务。未来泰山文交所着力构建以艺术品信托、泰山文交所、泰山画廊、泰山艺术馆为一体的文化产业链条并围绕这些机构提供策展、鉴定、评估等服务,打造公平、高效的文化艺术品投资平台,创建培育全新的艺术品投资市场,增加投资渠道,方便投资者分享新时代的财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