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政府主管全省旅游业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山东省旅游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旅游业的直属机构。2016年5月20日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将山东省旅游局更名为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之后。
政府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旅游局更名为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鲁政字〔2016〕11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旅游主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加快全省旅游业发展,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将山东省旅游局更名为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之后。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3、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领域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省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工作;承办外国及港澳台在山东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事宜。
6、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7、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票、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处
负责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负责与涉旅产业部门协调工作;负责重大节日、节事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全省旅游大企业培养发展工作;牵头组织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评定考核工作。
3、政策法规处
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起草旅游业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旅游政策、旅游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处罚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4、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处
承担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我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推广活动;承担我省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务;按规定承但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承办外国及港澳台在山东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事宜。
5、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处
承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国内宣传;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推广活动,引导休闲度假;负责推动与其他省市旅游部门、大型旅游企业的国内旅游业务交流合作;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工作。
6、规划发展处
拟订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推进了旅游的地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及旅游统计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7、监督管理处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工作;承担旅游标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协调假日旅游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工作;承办国家旅游局交办的审查外商、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等有关事宜。
8、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10、驻省旅游局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直属单位
旅游信息中心
旅游监察总队
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
国际旅游开发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
旅游行业协会
旅游世界》杂志社
鲁菜研究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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