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
山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山丹县司法局,是山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负责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理位置
山丹县司法局地址:山丹县新城区市民大厅西侧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山丹县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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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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